各学院(部):
为了推动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与研究,探索本科人才培养规律,发挥教学改革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与范围
1、立项原则。申报项目要体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教育工作新思想,贯彻落实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振兴本科教育新举措,针对我校当前教学改革和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研究方案要体现创新性、实践性和推广示范性。鼓励申报跨学科、跨专业、甚至跨学校的综合性教学研究项目。
2、主要研究范围。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学分制深化改革、“四新”专业综合改革和一流专业建设、试点学院改革与创新、一流课程建设、实践教学改革与建设、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教学管理、质量监控机制和体系建设,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考试考核改革等。(《2019年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指南》见附件4)。
3、重大教学研究项目。2019年我校拟设立2-3项,主要研究范围如下:1、一流专业建设;2、“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专业综合改革;3、我校传统专业改造、更新和升级,“传统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研究;4、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体系与平台建设;5、一流课程建设,主要是五类“金课”建设与实践。
4、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拟立项专项5项左右,主要研究范围如下:发掘专业课教育的思政教育资源,改革专业课教学模式,发挥专业课程育人功能,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各类专业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育人效应。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参研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
2、申报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有主持教研项目但未结题者,应集中精力完成现有项目的研究,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今年教研项目。
4、预期研究成果将作为项目结题的重要依据,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必须达到《武汉科技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武科大教〔2017〕62号)相应级别的结题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报学院评审。
2、各学院(部)成立评审小组,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对学院内申报的教研项目严格评审,确定推荐省级、校级立项的项目并排序,填写《武汉科技大学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3、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申请书(1份)、汇总表(1份),纸质版和教学研究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报告盖章于2019年5月31日前送教务处,电子文档发到112556861@qq.com,逾期不予受理。
4、教务处对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审核,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具有一票否决权。审核通过后,提请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确定教学研究校级立项一般项目及推荐申报省级教学研究项目。
5、推荐省级立项的项目上报省教育厅评审,评审通过的项目确定为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未通过的项目确定为校级重点教学研究项目,申报省级立项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实行限额申报,各学院(部)、其他部门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见附件。
7、每学院可申报不超过1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项。
武汉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
上一条:武汉科技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19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制订)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表公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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