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学院学生班级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8-06-01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学生班级的建设管理,指导学生班级开展工作及学生活动,优化成才环境,促进学生共同进步与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班级是学院组织和开展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单位,是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与政策、落实学院各项工作的学生基层组织,同时也是广大学生在学院民主管理并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民主形式。
第二条 加强学生班级建设和管理是把学院育人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实处的重要环节,是改善和加强学生工作的有效措施,是进一步强化校风、学风建设的有效手段,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更好地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学院重视学生班级建设管理工作,积极支持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工作,努力发挥班主任和学生骨干的作用,紧紧依靠班主任和学生骨干推进学生班级的建设和管理,努力开创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
 第二章 学生班级的设置和组织建制
第四条 学生班级以专业和年级为基础,以方便组织教学活动和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进行设置,一般情况下学生班级的人数以45—60人为宜。
第五条 凡我校在册学生都必须编入一个相应的班级。
第六条 所有学生班级均应配备班主任,班主任受学院委派,组织、指导学生班级开展工作。
第七条 低年级应配备高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一般应为学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学生辅导员,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
第八条 学生班级应成立班委会,团员超过三名的班级应成立团支部,学生党员较多的班级应成立党小组和党支部。
第九条 在班委会、团支部、班级党支部(党小组)的领导组织下,班级按照一定的报告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可相应成立合法组织如各类学会、协会、兴趣小组、学习小组或其它有益于学生进步成才和综合素质发展的社团组织。
第十条 学生班级不得成立非法组织或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章 学生班级建设的目标和任务
第十一条 学生班级的主要任务是:
1、贯彻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各项指示决定,完成学院党、政、团各级组织布置的工作;
2、营造团结进步、健康向上的氛围,建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形成有利于促进全体成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成才环境;
3、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各项有益的活动,促进班级稳定,服务于全体同学的成长和发展;
4、建立健全班级各项制度,管理班级公共事务、维护班级正常秩序。
第十二条 班级建设发展的目标
1、建设良好的班风: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健康向上的氛围,引导学生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在全班营造正义团结、友爱互助、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2、建设良好的学风:落实学风建设的各项措施,促进全班学生专业思想的启蒙,引导学习刻苦认真,培养学生沉静好学、崇实去浮、严谨勤奋、创新求是的治学精神,弘扬优良学风,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
3、建设好班级组织:搞好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党支部(党小组)的自身建设,抓好班级政治、学习、科技、文化、体育社团组织(协会)的组建与运作,发挥班干部的先锋表率作用,增强班级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4、建设好班级规章:建立和健全班会制度、班干部工作例会制度、政治学习制度、团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班级纪律考勤制度、学习互帮竞赛制度、班级奖惩制度、文明寝室评比制度、安全卫生检查制度、作息制度等,保障班级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班级的良好秩序。
5、培植好骨干队伍:努力在班级中造就出一支全方位的政治骨干、学习骨干、工作骨干、活动骨干队伍,形成人才共生效应,促进高素质、多技能、有特色的人才脱颖而出。
6、开展好班级工作:按照有计划、有记载、有落实、有总结的要求,使班级工作有创意、有特色、有成效,努力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7、组织好班级活动:积极开展形式丰富多彩,内容健康向上,有利于促进学生思想进步、道德完善、学习提高、能力拓展和身心健康的班级活动。
 第四章 班主任和学生干部的工作职责
第十三条 班主任是学生班级建设的具体组织者、管理者和指导者,班主任应对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负责,在学习上作学生的导师,在生活上作学生的益友,在人生旅途上作学生的引路人和设计师。
第十四条 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和班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共同围绕班级建设的任务与目标抓好以下工作:
1、做好新生入学、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2、抓好班级建设发展规划,提出班级工作思路和目标,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全面推进班级建设和管理。
3、抓好班级学生的日常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各级党政组织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身心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每两周召开一次班会,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布置工作。
4、抓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开展文明宿舍创建活动,督促学生讲究寝室文明,搞好寝室卫生,遵守作息时间;组织学生学习《学生守则》,教育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协助组织对违反校纪校规及学籍异动的学生进行教育和处理;搞好班级学生的鉴定与综合测评工作,建立班级学生电子管理档案;做好各类推优评先、奖学金、单项奖评定工作,帮助学生申请国家助贷款;抓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协助处置突发事件。
5、抓好团支部、班委会的组建和调整工作,加强团支部、班委会的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和班级管理规章,组织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成才教育及学习、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活动。
6、充分发挥班级政治骨干、学习骨干、工作骨干、科技骨干、文体活动骨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作用,发挥学生党、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7、经常与任课教师取得联系,全面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采取措施提高全班的学习水平。
8、关心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习、能力的进步和身体、心理、个性、兴趣、爱好的健康发展,鼓励并引导学生报考研究生,热心帮助生活上、学习上有困难学生,关心照顾好心理有障碍及生病的学生。
9、协助做好毕业生就业咨询指导、就业推荐、毕业教育、毕业鉴定、毕业离校活动的组织以及毕业后的联谊等工作。
10、认真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沟通;
11、完成学院和学院布置的任务,定期向学院汇报工作。
第五章 班级工作的考核与评比
第十五条 班级工作按照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和《国际学院学生评优与奖励条例》第十四条的要求进行考核,具体考核评估按《国际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评估考核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考核时间与程序
1、每年3月份学工处将会同各学院抽查若干学生班,调查摸清学生班级建设管理的基本情况。
2、每年九月为学生班级工作学年总结考核时间。
3、学生班级按《国际学院学生班级工作评估考核办法》的要求准备总结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分党委(党总支)。
4、考核采取三级综合评估方式进行,即:班级自评,年级互评、学院考评。5、各学院对学生班级考核评估结果报送学工处备案,对于考核评估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工处进行复核审评。
第十七条 奖励办法:
1、学院将在每年10月召开学生班级建设工作总结研讨会,并从中遴选1—2个学生班进行现场观摩与经验交流。
2、对于考核评估为“优秀”的先进班集体,学院将在每年10月结合学生班级建设工作总结研讨会集中进行表彰。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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